对以其他单位的名义从事造价咨询活动,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名义从事造价咨询活动、为同一项目的发包人和承包人提供计价服务、在编制、审核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中弄虚作假、抬价、压价,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等行为的处罚
发布时间:18年07月16日
信息来源:兵团办公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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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权类型 | 行政处罚 |
职权名称 | 对以其他单位的名义从事造价咨询活动,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名义从事造价咨询活动、为同一项目的发包人和承包人提供计价服务、在编制、审核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中弄虚作假、抬价、压价,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等行为的处罚 |
职权依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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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主体 | 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|
责任事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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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 注 |
职权类型
职权名称
职权依据
责任主体
责任事项
备 注